發布時間:2021-01-07 人氣:996 來源:未知
法醫鑒定報告是由司法部(廳)認定具有相關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一般認為,法醫作出的傷殘等級評定具有權威性。但是,在國暉所承辦的數千宗交通事故案件中,就有十多起原告進行多次鑒定的情形,現擇一典型案例奉獻給讀者。
一、【案件簡介】
21歲的湖北男子李某,于2009年11月31日晚11點30分左右在廣州某酒吧出來后遭的士車碰撞,造成腦部及脊柱損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李某在廣東省人民醫院住院治療90余天后出院,該事故經交警認定為的士車全責,李某無責。
李某受傷后,其女友經人介紹找到老家的一位張律師代理賠償事宜,并在張律師的指導下向廣州某法醫鑒定機構申請了鑒定,其傷害被評定為八級傷殘。后張律師親赴廣州,代表傷者與肇事方協商,要求對方賠償18萬余元,但因對方不同意而未果。其后,張律師因家中有急事,且考慮到以后常來廣州不方便,遂建議傷者找國暉律師代理。
國暉律師看過傷者的病歷、CT及X片、法醫鑒定報告之后,還仔細詢問了傷者目前的身體狀況,當即對該法醫鑒定報告提出質疑,并指出,傷者主要是腦神經損傷,而我們知道該鑒定機構并無檢測診斷腦神經損害問題的儀器設備,從傷者的身體狀況來看,該機構僅憑病歷和CT片以及法醫的目測而作出的傷殘評定過低。為此,國暉律師還特意致電中山大學某腦神經外科教授咨詢,隨后強烈建議傷者另找鑒定機構重新鑒定。
對于國暉律師的建議,傷者及其女友將信將疑,后經該律師的仔細解說,才算消除疑慮并配合申請鑒定。
重新鑒定的結果令所有人大吃一驚,傷者被評定為四級傷殘!在領取鑒定報告時,法醫告訴律師及傷者家屬,專業的儀器檢測顯示,傷者的腦部神經受到了比較嚴重的損害且不可逆,根據其本人經驗,這一傷害將極有可能導致傷者李某在四十歲左右時出現全身癱瘓!
有了這份鑒定報告,國暉律師隨即駕輕就熟起訴了的士車公司和保險公司,并順利地幫助傷者獲得了42萬多元的賠償。
二、【案件點評】
腦神經損害程度的鑒定本身就非常復雜,國暉律師對沒有專業鑒定儀器的鑒定機構所作的報告提出質疑,應當是基于對這些鑒定機構的全面了解以及長期大量辦案而形成的職業敏感,也許就是這兩個因素,賦予了國暉律師非一般的專業優勢。
三、【關于八級傷殘賠償項目】:
包含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后續治療或二次手術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費人生活費、律師代理費,那么關于律師費,不同地域的法院有不同的判例,并非所有的省市均支持律師代理費的賠償。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溫馨提示】
廣州國暉律師事務所長期以來堅持為交通事故受害人,,可撥打熱線400-0022-980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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